核心结论:单位签订了工伤不付工资的合同书,这种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您有权要求单位按正常标准支付工资,若单位拒绝,可通过协商、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单位与您签订的工伤期间不付工资的合同书,明显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单位不能依据该无效合同拒绝支付您工伤期间的工资。
工资支付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所以,单位应按照您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向您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