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情况下,若员工非自愿离职,公司有责任开具离职证明;但若员工是打算主动离职,通常公司不会开具“非自愿离职证明”,不过会开具普通的离职证明。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非自愿离职时公司有责任开具离职证明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像公司辞退员工,或者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这类非本人自愿离职的情形,公司都应当开具离职证明。此证明对员工后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寻找新工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例如,小张被公司无故辞退,这属于非自愿离职。此时公司就有义务为小张开具离职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如果公司拒绝开具,小张可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
主动离职时公司通常不开具“非自愿离职证明”
如果员工是打算主动离职,那么这属于本人自愿离职的情况。公司一般不会开具“非自愿离职证明”,但会按照规定开具普通的离职证明,用于证明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的终止等情况。
比如,小李因为个人发展规划,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这种情况下,公司不会给小李开具“非自愿离职证明”,不过会为他开具一份表明其主动离职的普通离职证明。
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后果
员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若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员工可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公司其法律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公司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也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并主张因公司拒开证明导致的相关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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