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幼儿园合同工 老师交住房公积金 后勤不交 合法吗-王浩宇律师|法行宝
2025-10-20 劳动纠纷

结论:不合法,幼儿园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所有合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包括后勤人员。

  1. 法律依据: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 同时,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 这意味着,无论职工是教师还是后勤人员,只要是在职职工,单位都应当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2. 幼儿园的责任:

    • 幼儿园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如果幼儿园只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不为后勤人员缴纳,这明显违反了上述法规,构成了违法行为。
  3. 后勤人员的权益:

    • 后勤人员作为幼儿园的在职职工,同样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益。
    • 如果幼儿园未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勤人员有权要求幼儿园补缴,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4. 建议与行动:

    • 如果后勤人员发现幼儿园未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先与幼儿园进行沟通,要求其补缴。
    • 如果沟通无果,后勤人员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幼儿园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所有合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包括后勤人员。如果幼儿园未履行这一义务,后勤人员有权要求补缴,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