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登记的学历绝对不可以造假。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在入职时,有义务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工作经历等。如果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如伪造学历证书,这将被视为欺诈行为,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其次,从实际案例来看,已经有多起因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而被用人单位辞退,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例如,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员工王某虚构简历入职,后因不能胜任岗位要求被单位起诉解除劳动合同,法院最终支持了单位的诉请,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样,在成都金牛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劳动者罗某因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等构成欺诈被辞退,法院也依法判决劳动合同无效,公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再者,从职业道德和诚信原则的角度来看,诚实信用是做人之根本,也是劳动用工领域的重要准则。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应该秉持诚信原则,如实提供自己的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如果为了获得心仪的工作而伪造学历,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职业道德和诚信原则,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职业声誉的损害。
最后,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也应该在招聘过程中加强背景调查和学历核验,以防范因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而带来的风险。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明确对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理方式和后果,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用工管理权。
综上所述,入职登记的学历绝对不可以造假。劳动者应该秉持诚信原则,如实提供自己的相关信息;用人单位也应该加强背景调查和学历核验,以防范风险。双方共同努力,有助于推动整个就业市场的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