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承租人死了孙子能做新的承租人吗”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和合同两个层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房屋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关系处理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这里明确的是共同居住人或共同经营人的权利,而并未直接提及孙子。同时,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直接顺序中,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如孙子代位继承)可能涉及继承问题,但这与租赁关系的直接承继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其次,从合同层面来看,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允许承租人的亲属在承租人死亡后继续承租,并且孙子符合该约定的条件,那么孙子是有可能成为新的承租人的。但这种情况依赖于合同的特定条款,并非普遍适用。
若租赁合同未作此规定,且孙子并非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那么通常应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处理租赁房屋的相关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决定由孙子或其他继承人继续承租,但这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同意,并且需要与出租人办理相关的续租手续。
综上所述,孙子能否成为新的承租人,主要取决于原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定继承人的协商结果。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孙子符合条件,或者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孙子是有可能成为新的承租人的。否则,这一问题的解决将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合同内容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