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人可以提出终止调解。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这一条款明确赋予了被投诉人拒绝调解并导致调解终止的权利。
二、实际案例
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从而导致调解终止的案例。例如,在申请人何某欢与被申请人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涉案商家(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并因此导致了调解的终止。这一案例进一步印证了被投诉人可以提出终止调解的法律实践。
三、法律后果与建议
法律后果:一旦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且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终止调解情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终止调解程序。这意味着,双方将无法通过调解这一相对温和的方式解决争议,而可能需要通过诉讼、仲裁等其他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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