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人员上班受伤已认定工伤是否要求通过人身损害途径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已认定工伤的情况:
- 若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已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其赔偿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无需再通过人身损害途径进行赔偿。这是因为工伤认定已经明确了该人员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如构成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是否可通过人身损害途径赔偿的特别说明:
- 通常情况下,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就不再考虑通过人身损害途径进行赔偿,因为两者是互斥的。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制度,而人身损害赔偿则是基于侵权责任法,适用于非劳动关系下的损害赔偿。
- 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该人员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又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那么该人员理论上可以尝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诸多法律障碍。
实际操作建议:
- 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 在任何情况下,都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人员上班受伤且已认定工伤的,无需再通过人身损害途径进行赔偿,而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赔偿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