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买东西只给开收据不给发票合法吗”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发票和收据在法律上的地位和作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用于证明交易真实性和作为报销、税前扣除合法依据的法定凭证。它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是消费者支付款项后应得的法定证明。而收据,虽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款项的收付,但其法律效力相对较弱,不能作为报销或税前扣除的依据。
根据税收法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是销售方的法定义务,也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无论付款方是个人还是企业,销售方都有义务提供正规发票。
如果商家以付款方是个人为由拒绝开具发票,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可以通过沟通、寻求法律援助以及向税务部门举报等方式来维权。
因此,我建议您在购物时务必要求商家开具正规发票。如果商家只提供收据而不提供发票,您可以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并考虑采取上述维权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