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否可以公告送达-陈俊宇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劳动纠纷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可以公告送达的。当用人单位或相关方拒收工伤认定文书,或者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无法送达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权作出工伤认定的部门,会选择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具体来说,公告送达通常会在官方网站、报纸或其他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受送达人(如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内容,并说明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如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这种送达方式确保了工伤认定决定的法律效力,即使受送达人未能实际收到文书,也不会影响决定的执行和后续的法律程序。

例如,在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因安康玉宝宏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告送达。同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因深圳市速达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拒收文书,而选择了公告送达的方式。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或相关方因各种原因未能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且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实现时,公告送达是一种合法且有效的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