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员工伤残后公司应负责部分免赔付协议是无效的。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明确禁止此类免责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该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若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则该条款无效。工伤涉及劳动者的人身权益,因此,任何试图免除公司对员工工伤赔付责任的协议都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工伤赔付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来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能订立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条款或协议,否则该条款或协议无效。
二、工伤赔偿的法定性与免责协议的无效性
工伤赔偿的法定性:工伤赔偿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协议来免除。即使双方签订了所谓的免责协议,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仍有权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工伤免责协议的无效性:由于工伤免责协议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它自始无效。这意味着,无论协议中如何约定,公司都不能凭借此协议来逃避其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
三、实际应用中的建议
对于劳动者:了解工伤免责协议的无效性至关重要。一旦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应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无效协议的束缚。同时,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对于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试图通过签订工伤免责协议来规避法律责任。相反,应积极履行工伤保险的缴纳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以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员工伤残后公司应负责部分免赔付协议是无效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时,应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赔偿;而公司则应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不得试图逃避或减轻其法定责任。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