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在上下班必经之路上,不属于工伤。以下是详细分析: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劳动者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具体法条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其中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以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在您的情况中,由于交通事故是您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因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所以,这种情况下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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