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工厂搬迁未提供解决方案且擅自将房屋出租和机器搬走,这涉及到了劳动合同履行、租赁合同履行及可能的违约责任等多个法律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劳动合同履行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八条,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此案例中,工厂搬迁显然构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然而工厂未与员工进行协商,也未提供解决方案,而是直接搬走,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二. 租赁合同履行问题
如果工厂搬迁涉及到了租赁厂房的情况,那么还需要考虑租赁合同的履行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同时,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搬迁补偿的明确约定,工厂擅自搬迁也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
三. 可能的违约责任
无论是从劳动合同的角度还是从租赁合同的角度,工厂搬迁未提供解决方案且擅自将房屋出租和机器搬走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违约。员工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工厂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工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工厂搬迁未提供解决方案且擅自将房屋出租和机器搬走的行为是违法的,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建议员工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