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监护人不在场是不是可以出交通责任书”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时,责任如何认定和划分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当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时,其监护人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未成年人,特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认知、判断和行为控制上可能存在不足,容易引发危险或造成损害。因此,法律设定了监护人制度,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保障被监护人的安全,同时也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未成年人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导致事故发生,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份责任认定书会明确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和赔偿义务,是后续处理事故赔偿、法律诉讼等的重要依据。
现在,回到您的问题上来。监护人不在场,并不影响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责任认定是基于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各方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的,与监护人是否在场无直接关系。当然,如果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或者事故的发生与监护人的监护行为无直接关联,那么监护人的责任可能会得到相应的减轻或免除。
但通常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且监护人未能尽到充分的监护职责,那么监护人很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包括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接受行政处罚等。
为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我建议您:
总之,监护人不在场并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但监护人需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