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通常不会直接写明监护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的一种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的文书。它主要关注的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划分,比如驾驶员的操作失误、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
然而,在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中,如果未成年人作为事故的一方或涉及方,其监护人的责任可能会在后续的民事赔偿或法律程序中予以考虑。例如,如果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因此,虽然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不会直接写明监护人的责任,但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时,监护人的责任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并可能在后续的民事赔偿或法律程序中得到体现。如果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