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公司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书本人能否拿到”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进行一系列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这个决定会以《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形式出具。
接下来,关键的一点是,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这意味着,一旦工伤认定决定作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义务在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给受伤害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
因此,您作为受伤害的职工本人,是有权利并且能够拿到公司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书的。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未能按时送达,您可以主动联系他们询问情况,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让您对工伤认定书的获取有更清晰的认识。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