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伤住院两个月后可以叫老板带我去做工伤认定吗”这个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认定办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您作为受伤害职工,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都有权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针对您的情况,虽然您已经住院两个月,但只要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还未超过1年的申请时限,您就有权要求老板(即用人单位)带您去做工伤认定,或者您自己、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您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完整,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完整,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工伤认定是维护您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您申请工伤认定,您有权自己或者通过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