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大学实习期间家里有事不给请假是否违法”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了劳动者(包括实习生)在特殊紧急情况下的请假权利以及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责任。以下是我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实习生,在面临家庭紧急情况(如家人病重住院等)时,都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请假申请。这是基于人之常情以及劳动法中对于劳动者休假权利的基本保障。
接下来,我们分析用人单位在处理此类请假申请时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合理、人性化的请假制度,并在员工(或实习生)提出紧急请假申请时,给予必要的理解和宽容。如果员工(或实习生)因情况紧急未能及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但已在可行范围内以必要方式(如口头告知、发送信息等)提出了请假申请,并且事后能够补交相关证明材料,那么用人单位不应直接以“未批先假”或“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或实习关系)。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员工严某因父亲突发脑梗住院而紧急请假,虽然未能及时获得书面批复,但已在可行范围内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在事后补交了病历、往返车票等证明材料。然而,公司却以“连续旷工10天”为由解除了与严某的劳动关系。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严某的请假具有正当性,且主观上无旷工故意,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属过度惩戒,显属不当,因此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将这一案例应用到您的问题上,如果大学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遇到家庭紧急情况需要请假,而用人单位拒绝批准或以此为由解除实习关系,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违法。实习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必要的理解和宽容,并保障其休假权利。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无论是员工还是实习生,在工作中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司(或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请假前做好沟通、履行必要手续、交接好工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建立合理、人性化的请假制度,有效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利,让员工(或实习生)感受到人性化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