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期间,若劳动合同到期,法院对于劳动合同是否终止的判定,主要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一条款明确了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法院判定原则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的处理:
- 当双方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且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若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单方终止劳动合同,且无法证明劳动者同意终止或存在法定终止事由,则构成违法终止,应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但继续工作的情况:
- 若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且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这通常被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然而,这一情形并不免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责任。特别是当双方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能简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来单方终止劳动关系。因为该条款的适用有严格前提,即“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尚不具备法定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具体案例分析
以您提供的两个案例为例:
陈某与某物业公司案例:
- 陈某与某物业公司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物业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无法证明陈某同意终止劳动合同或存在法定终止事由,因此构成违法终止,应支付赔偿金。
苏七与云南某股份公司案例:
- 苏七与云南某股份公司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
- 公司后来以双方未就劳动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但二审法院认为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因为苏七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不能简单适用相关司法解释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四、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在二审期间若劳动合同到期,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断。若双方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很可能构成违法终止,需支付赔偿金。
建议:对于劳动者而言,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应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续签事宜,特别是当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避免违法终止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