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公司不给交保险且劳动合同拿不来”的问题,我理解您主要关注的是两个方面的权益受损:一是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二是劳动合同的获取问题。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建议:
公司不交保险的问题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解决途径:
-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要求公司为您补缴社会保险。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补缴。
-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投诉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拿不来的问题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解决途径:
- 要求公司出具: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要求其提供劳动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
- 收集其他证据: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您可以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 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在无法获得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
综合建议:
- 同时处理两个问题:由于这两个问题都涉及到您的劳动权益,建议您同时采取措施解决。即一方面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另一方面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或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困难或不确定如何操作,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
希望以上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