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班突发疾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其近亲属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分析如下:
一. 赔偿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此种情况下,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 赔偿内容
- 1. 丧葬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2. 供养亲属抚恤金:同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 赔偿流程
- 赔偿流程通常涉及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等,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
综上所述,职工上班突发疾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其近亲属有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