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报了新职伤,还需不需要自己去做劳动鉴定”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报新职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的关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报新职伤(即申报工伤)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相对独立但又紧密相关的环节。报新职伤主要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或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在工伤认定后,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进行评估。
二、申报新职伤阶段无需劳动能力鉴定
在申报新职伤的阶段,您主要需要提交的是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工伤事故的发生和您的受伤情况,但并不需要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因此,在这个阶段,您无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大多数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然而,在工伤认定后,如果您的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那么您就需要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这是因为:
鉴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内容:劳动能力鉴定主要评估工伤对劳动者工作能力的影响程度,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鉴定意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您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您将享受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四、关于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一般情况下,为了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议您亲自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或鉴定中心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因为工伤鉴定涉及多方面的专业评估,需要您亲自接受检查。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您因身体原因(如行动不便、正在接受治疗等)确实无法前往,可以书面委托其近亲属或律师代为参加鉴定,并提供相关的授权委托材料。但请注意,无故不参加现场鉴定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保障。
五、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报新职伤不一定都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在工伤认定后,如果您的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那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明确您的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也是您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因此,我建议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鉴定过程中,请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