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领域不连续用工 工资按日结算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的案例-朱家涛律师|法行宝
2025-09-19 劳动纠纷

在建筑工程领域,即使存在不连续用工、工资按日结算的情况,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仍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以下是一个典型案例及法律分析:

典型案例

程某于2020年5月25日经老乡介绍进入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的某项目做泥工,约定提供劳动期限到2020年6月底该工程结束之时,工资按日结算。同年6月3日凌晨,程某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跤导致受伤并住院治疗。程某要求确认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认为,其临时雇佣程某,程某仅提供了数天的劳动,根据任务需要才进行工作,按出工天数结算报酬,双方之间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然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建筑工程公司对程某进行了入职培训及安全教育,为其办理了出入证,程某在工作中从事该公司安排的工作,接受该公司的管理和监督,且双方之间约定了程某提供劳动至工程结束,可见双方之间已经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符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关系特征,故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1. 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基于双方是否存在从属关系,即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在本案中,尽管程某的工资按日结算,且用工不连续,但程某接受了建筑工程公司的入职培训、安全教育,办理了出入证,并在工作中从事该公司安排的工作,接受该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这些事实表明,程某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存在从属关系。
  2. 不连续用工与工资按日结算的影响:

    • 不连续用工和工资按日结算并不必然排除劳动关系的存在。关键在于双方是否达成了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以及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 在本案中,双方约定了程某提供劳动至工程结束,这表明双方之间已经达成了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尽管工资按日结算,但这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3. “临时工”与“正式工”的身份区分:

    • “临时工”与“正式工”的身份不是区分劳动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标准。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 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用工,如果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其与员工之间亦形成劳动关系。只是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法律建议

  • 对于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使工资按日结算或用工不连续,也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在发生争议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入职培训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出入证、工作安排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对于用人单位:应当明确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混淆。如果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劳动报酬等。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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