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公司仅在员工实习期间缴纳意外险而不缴纳其他社会保险的行为,通常不合法。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从法律法规角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称“五险”)。
即使员工处于实习期,只要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即存在事实用工关系),公司就必须依法缴纳社保。若仅缴纳意外险,属于未履行法定义务,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如责令补缴、罚款等)。
从劳动关系认定角度
从意外险的性质角度
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仅能覆盖特定意外伤害风险,无法替代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法定保障。即使公司购买了意外险,仍需依法缴纳社保,二者不可互相替代。
实务建议
总结:公司仅缴纳意外险而不缴纳社保的行为是否合法,需结合实习性质判断。若形成劳动关系,则违法;若为劳务关系,虽不强制缴纳社保,但公司仍需承担其他法定义务。如有具体案例或协议内容,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