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成立工会 上级工会可以拒收解除劳动的告知函吗-王涛律师|法行宝
2025-09-13 劳动纠纷

企业即使未成立工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通过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上级工会一般不会因企业未成立工会而拒收解除劳动的告知函,但企业需采取合理方式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否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背景与立法意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这一规定的立法意旨在于避免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这一规定明确且易于执行。然而,对于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如何履行这一告知义务则成为了一个问题。

二、未成立工会时的告知义务履行方式

  1. 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 即使企业未成立工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通过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这通常包括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或者向当地总工会征求意见。
    • 司法实践中,已有判例支持这种变通方式。例如,某些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即使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基层工会,也应当通过上述变通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
  2. 上级工会一般不会拒收告知函:

    • 上级工会作为工会组织的上级机构,其职责包括指导和支持下级工会的工作,以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上级工会不会因企业未成立工会而拒收解除劳动的告知函。
    • 但企业需注意,即使上级工会接收了告知函,企业仍需确保已通过合理方式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听取了职工代表或当地总工会的意见。

三、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企业未成立工会且未通过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2. 法律风险与用工建议:

    • 为避免法律风险,企业应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 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提出方案和意见。
    • 对于未建立基层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建议以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如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的方式,以避免相应的法律风险。

四、实际案例与司法实践

  • 司法实践中,已有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即使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基层工会,也应当通过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否则,如果用人单位未成立工会就免除通知义务,会助长用人单位抵制工会成立之风,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例如,在某些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因用人单位未能举证证明其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前已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或未通过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而认定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判决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企业在处理劳动合同解除事宜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即使企业未成立工会,也应通过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以避免法律风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