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被驳回申请检查监督还是抗诉-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5-09-13 行政纠纷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应申请检察监督,而非直接抗诉。抗诉是申请检察监督后可能出现的一种结果。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检察监督与抗诉的区别

检察监督和抗诉并非两个并列的救济或纠错程序。实际上,抗诉只是申请检察监督后可能出现的一种结果。当民事案件申请再审被驳回后,申请检察监督是当事人能走的唯一途径。

二、申请检察监督的具体流程

  1. 申请主体与时机:

    • 当事人应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的两年内,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同级检察院(一般是中院对应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2. 申请材料:

    • 当事人需要递交的是检察监督申请书,或者叫监督申请书。
  3. 检察院的审查与处理:

    • 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仔细审查。审查后,一般会出现三种结果:
      • 不支持申请:如果检察院认为生效判决在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程序方面都没问题,就不会支持检察监督申请。
      • 提出检察建议或再审检察建议:这属于一种“软监督”。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有权选择不采纳。
      • 向省高检提请抗诉:一旦省高检作出抗诉通知书,案件就必须重审。但需要注意的是,案件被检察院抗诉并非当事人能直接申请的,而是需要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符合抗诉条件时提请。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 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抗诉权。
  •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情形,包括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四、实际案例

以巢检普法中的案例为例,张某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某不服,向合肥市中院申请再审被驳回。随后,李某某向巢湖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巢湖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审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遂提请合肥市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经抗诉,合肥市中院指令巢湖市法院对该案再审,并作出了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诉讼请求的再审判决。

五、建议与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当事人应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的两年内及时申请检察监督,以免错过申请时机。
  2. 准备充分:在申请检察监督时,当事人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申请。
  3. 理解结果:当事人应理解检察院审查后可能出现的三种结果,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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