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规则制度是否有效-宋志超律师|法行宝
2025-09-13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这一结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规避法律责任。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

二、具体无效情形

  1. 免除法定责任:

    • 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设定条款,试图规避或减轻其根据劳动法应承担的责任。例如,约定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或者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自行承担责任等。这些条款都因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而无效。
    • 另一个常见例子是,用人单位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将社保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这违反了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保的规定,因此也是无效的。
  2. 排除劳动者权利:

    • 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限制或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规定劳动者无权参加工会、无权提出劳动争议等。这些条款都因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 又如,规章制度中规定“若劳动者离职,未发放的工资一概不予支付”。这排除了劳动者按照工作实际情况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同样是无效的。

三、法律后果与处理

  • 当规章制度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并不影响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双方应继续履行规章制度的有效部分。
  • 对于无效部分,双方应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合意。若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劳动者因无效条款的存在遭受了损害,例如用人单位以无效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支付工资、不提供劳动保护等,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实践中的表现与应对策略

  • 实践中的表现: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的行为往往表现为规章制度的简单化、法定条款的缺失或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等。例如,有的规章制度甚至包含“生老病死都与企业无关”、“加班没有加班费”等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
  • 应对策略: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面对规章制度时仔细审查相关内容。对于不合法、不公平的条款,要敢于提出质疑并要求修改。若用人单位拒绝修改,劳动者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总结: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的权利。否则,将面临规章制度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法律后果,并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对于规章制度中的无效条款,要及时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我咨询或寻求其他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