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工伤时,工伤科通常只需出示1份工伤受理通知书。以下是详细说明:
受理通知书的性质
工伤受理通知书是社保部门(工伤科)在收到企业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后,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时出具的书面凭证。其作用是确认申请已进入正式处理流程,并明确受理时间、案件编号等关键信息。
数量要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实务操作规范,工伤科仅需向申请方(企业或受伤职工)出具1份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由社保部门统一制作,加盖公章后生效,无需企业自行复制或额外索取。
实务中的注意事项
常见误区澄清
部分企业可能误以为需要多份通知书以备查(如送交医院、财务部门等),但实务中受理通知书仅需1份原件。其他部门需了解工伤认定进度时,可通过社保部门官网查询或要求企业出示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建议:若企业未收到受理通知书或对通知书内容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当地社保部门工伤科核实。如有其他工伤认定流程中的法律问题,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