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公司四个月之后交保险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您入职公司的那一刻起,公司就有义务在三十天内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保费用。
如果公司逾期未缴纳社保,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首先,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劳动行政部门还会对公司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此外,作为劳动者,您还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针对您目前的情况,我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同时,您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四个月之后才交保险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