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订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长期合同)。此外,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也可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或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规定的情形,当双方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连续”的含义:这里的“连续”指的是在同一个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段,且每次合同到期之后,双方都得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才行。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或者存在法定的解除情形,则不能自动变成长期合同。
- 劳动者的选择权:在满足条件后,劳动者有权选择订立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劳动者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
除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双方同意续订或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工作年限的计算:这里的“连续工作满十年”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若劳动者因非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特殊情形的考虑:对于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同意。
三、注意事项与法律后果
- 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在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不得拒绝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将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依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就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虽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固定的终止期限,但并不意味着不能解除。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您在劳动合同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