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劳动合同续签几次能签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单纯由续签次数决定,而是需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定条件。在一般情况下,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分析如下:
一般情况:续签两次后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工作)、第二项(如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规定的情形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例说明:假设小李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出现上述法定解除情形。第二次合同到期时,小李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应当与小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即使已续签两次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能胜任工作等:同样,若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以及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在续签时也可不选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他特殊规定
连续工作满十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不受续签次数的限制。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签书面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
法律建议:
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和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积极主张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职业稳定性。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在符合条件时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同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合同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减少后续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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