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伤不能上班,单位在此期间不给开资是不合法的。以下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在停工留薪期内,即使员工因受伤无法正常上班,单位也应当按照员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月支付工资。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停工留薪期是劳动者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这个期间一般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开始起算,通常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单位不给开资的后果
如果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不给员工开资,那么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工资,并且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员工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际案例与解读
以胡某的案例为例,胡某是某仪器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间,公司未向他发放工资。胡某向公司提出异议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最终,胡某向辖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调解中,公司认为胡某已经拿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且在停工留薪期间并未正常在公司上班,故不应再额外发放工资。但胡某则认为该笔补助金是社保基金对其工伤的赔偿,与公司无关,自己在停工留薪期间,公司应当照常支付原有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不给胡某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
建议与措施
综上所述,员工受伤不能上班时,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不给开资是不合法的。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按照上述建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