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在国企发生工伤的职工不等上班了出去打工,可能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待遇及赔偿、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多方面法律关系,具体如下:
劳动关系认定方面
- 职工与国企之间原本存在劳动关系,因工伤处于停工留薪期等未正常上班阶段。此时职工出去打工,若与新单位建立新的用工关系,可能形成双重劳动关系。但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与新单位建立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过,这种双重劳动关系可能会给后续工伤待遇的享受、责任承担等带来复杂影响。例如,在计算工伤赔偿时,可能会涉及不同劳动关系下的工资标准认定问题。
- 若职工出去打工未与新单位形成明确劳动关系,只是临时提供劳务,那么与新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职工与国企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但职工在外出打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一般不能按照工伤从国企获得赔偿,除非能证明该意外与国企工作存在关联(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工伤待遇及赔偿方面
-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国企应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如果职工不等上班出去打工,可能会影响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发放。国企可能会以职工未遵守规定为由,暂停或减少工资支付。而且,若因外出打工导致工伤病情加重或延误治疗,可能会影响工伤等级的评定,进而影响工伤赔偿的数额。
-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原则上不受职工外出打工行为直接影响。但如果职工与国企的劳动关系因外出打工等行为被解除,在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可能会涉及工资标准、工作年限等认定问题,而这些认定可能会因职工外出打工的情况变得复杂。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方面
- 国企通常会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对于工伤职工的休假、复工等有明确规定。职工不等上班出去打工,可能违反了国企的规章制度。国企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相应的处理,如警告、扣发奖金、解除劳动合同等。如果国企以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能面临失去工作以及相关工伤待遇的风险。不过,国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证明职工的行为确实达到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并且规章制度本身是合法有效的。
建议: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后想出去打工,最好先与国企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要确保外出打工的行为不会影响工伤的治疗和康复,以及后续工伤待遇的享受。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