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提交的是离职申请书是不是就没法离职了”这一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提交离职申请书并不意味着您就无法离职。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当您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书时,这通常被视为您行使单方解除权的一种方式。
具体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款明确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这种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即一旦您向用人单位表达了离职的意愿,并且该意愿已经送达用人单位,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就已经产生,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或审批。
进一步地,关于您提到的“是否可以撤回离职申请”的问题,根据一般法理,行使形成权的单方法律行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可以撤回,但一旦意思表示已经到达相对人并为相对人所知悉,该单方法律行为即已生效,形成权已经实现,不可再请求撤销。也就是说,一旦您提交了离职申请书,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收到了这份申请书,那么您就无法再撤回这份离职申请了。
以实际案例为例,有劳动者在提交离职申请后,又试图撤回申请,但法院最终认定,离职申请一旦送达用人单位即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劳动者无法再撤回。
因此,如果您已经提交了离职申请书,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收到了这份申请书,那么您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好提前通知的义务,并等待离职日期的到来。在这个过程中,您无法再撤回离职申请,也无法改变已经产生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