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单位变更名称后,可以申请成立工会,但需注意相关程序和法律要求。
单位名称变更不影响工会成立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单位名称的变更不影响其作为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因此变更名称后的单位仍可依法申请成立工会。
需履行法定程序
1. 向上级工会(如区/县总工会)提交书面申请;
2. 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并选举代表;
3.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4. 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并领取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总结:单位名称变更不影响其成立工会的权利,但需依法完成名称变更登记,并按照工会成立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如有具体操作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