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签了就业协议算就业还是算实习”的问题,这实际上取决于您所签订的就业协议的具体性质和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就业见习”与“正式就业”之间的区别。根据相关政策解答,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提供适宜的见习岗位,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的一项制度。在就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用人单位并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结束后,如果见习生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才会签订劳动合同(此时见习期也可作为试用期);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则离开见习岗位。
而“正式就业”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获取报酬的行为。在正式就业状态下,劳动者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和保障。
现在回到您的问题,如果您签订的是就业见习协议,那么这通常意味着您处于就业见习阶段,而非正式就业。就业见习协议主要明确的是见习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见习岗位、见习期限、基本生活补助等,并不涉及正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您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您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正式就业的相关条款,那么这通常意味着您已经处于正式就业状态。
因此,要判断您签订的是就业协议还是实习协议(或更准确地说,是就业见习协议还是劳动合同),关键在于查看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如果您对协议内容有疑问或不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人力资源专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