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的食品卫生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
一、管理部门及法律依据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许可。对于学校门口的流动摊贩,若其售卖食品且未取得相关许可,或者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进行查处,以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二、管理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流动摊贩的食品卫生管理主要包括:
- 检查摊贩是否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监督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的环境整洁情况,以及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的保持距离等;
- 对摊贩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摊贩进行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
三、实际操作建议
若您发现学校门口的流动摊贩存在食品卫生问题,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也建议您在选择食品时,注意选择有合法许可、环境卫生良好的摊贩,以保障自己的健康权益。
综上所述,流动摊贩的食品卫生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他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摊贩的食品卫生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公众能够吃到安全、卫生的食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