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老妈在工厂上班几年没签合同,都是年底结算,但是现在临时辞职,老板计算工资”的情况,我进行以下详细分析和建议: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您母亲在工厂工作几年却未签订劳动合同,工厂存在违法行为,您母亲有权要求工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工资结算问题: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您母亲虽然之前是年底结算工资,但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现在她临时辞职,工厂应当按照她实际工作的天数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她应得的工资。如果工厂存在克扣或拖欠工资的行为,您母亲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临时辞职的法律处理:
- 劳动者提前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但如果您母亲的情况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提前通知。不过,从实际操作和减少纠纷的角度出发,建议还是尽量与工厂协商一致后再离职。
建议与行动:
- 首先,与工厂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您母亲的工资结算和离职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处理。
- 其次,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同事证言等),以备后续可能需要的劳动仲裁或诉讼。
- 最后,如果问题复杂或涉及金额较大,建议及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总之,您母亲在工厂工作多年却未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面临工资结算和离职问题,她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分析和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