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合同到期以从事的工作性质对身体健康危害性大而不续签可以提赔偿金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1. 通常情况下的处理原则
2. 存在特殊情况时的处理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续签合同时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如降薪、减少福利等),即便劳动者因身体原因不续签,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续签合同应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的标准通常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针对您具体情况的分析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工作性质确实对您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且这种危害在续签合同时并未得到改善或反而加重(即用人单位降低了合同条件以应对这种危害),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要证明工作性质对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以及这种危害与用人单位降低合同条件之间的关联性,可能需要您提供一定的证据(如医疗证明、工作记录等)。
4. 法律建议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情况符合上述特殊情况,且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以从事的工作性质对身体健康危害性大而不续签,在一般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如果存在用人单位降低合同条件等特殊情况,您则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