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减六十岁以上员工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的行为违法。
一.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应扣工资
-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表明,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劳动者的休息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而不应扣减。
二. 扣减工资需有合法依据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由此可见,扣减工资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并不属于可以扣减工资的情形。
三. 公司扣工资行为的违法性
- 结合上述法律法规,公司因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而扣减其工资,且一天扣三,显然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
我建议:员工可以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并补发被扣减的工资。如果公司拒不改正,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