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他职工的工资。
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委为了查明事实,公正裁决,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材料。其中,其他职工的工资情况,特别是与争议职工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资情况,往往可以作为裁决的重要依据。因此,仲裁委在必要时,完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这些信息。
具体来说,如果争议涉及工资支付、加班费计算、经济补偿金等与经济收入直接相关的问题,仲裁委可能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他职工的工资情况,以便对比和参考。这样做不仅有助于仲裁委更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还能确保裁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总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在仲裁过程中,有权根据案件需要,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其他职工的工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证据,以便仲裁委能够公正、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