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去新公司上班,通常不算自动离职。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法律解释
依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变更岗位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若公司未与员工协商就擅自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不前往新岗位,不能认定为自动离职。
特殊情况
存在特殊情况,即如果劳动合同里明确约定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求合理调岗,且新岗位和原岗位有一定关联,薪资待遇没有明显降低,工作地点变动也在合理范围内,而员工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服从调岗安排,公司按照规章制度处理时,可能会认定员工严重违纪,从而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不愿意去新公司上班通常不算自动离职,但具体还需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判断。如遇纠纷,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