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除工伤期间的工资-李旻律师|法行宝
2025-08-06 劳动纠纷

单位不能扣除工伤期间的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职工在工伤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保持不变,单位不得无故扣除。

具体来说:

  1.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工资福利待遇的范围: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职工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各项待遇。

  3. 单位的义务: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得无故扣发,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差额并可能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你发现单位在工伤期间扣除了你的工资,你可以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足额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在工伤期间获取全额工资的权益。单位应依法保障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这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