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被封,工资不应被扣除。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疫情期间的工资保障:
-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限,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员工,其薪酬福利待遇应得到保障。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因疫情原因无法上班,企业不应扣除其工资。
不同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标准:
- 对于正处于居家隔离或其他情况而无法出勤的职工,其工作期间仍享有相应的工资权益。
- 如果企业因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但尚未超过一个工资结算周期,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员工工资。
- 如果企业停工停产的时间已经超出了一个完整的工资支付周期,只要职工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如通过远程工作等方式),企业就必须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基准最低工资的薪资待遇。
法律依据:
-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第五条,对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的工作报酬,且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到期的应当续延。
- 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综上所述,因疫情被封导致无法上班的情况下,员工的工资不应被扣除。如果企业违反了这一规定,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