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自己泡酒在一般情况下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法规依据:
- 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经营自制泡酒的行为是违法的,除非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违法的。
安全风险:
- 自制泡酒在泡制过程中可能发生化学变化,导致酒中产生有害物质,如甲醛超标、细菌滋生等,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威胁。
- 很多中药材本身带有毒性,经过酒精醇溶后,有害物质可能渗出,饮用后容易导致中毒,严重者甚至威胁生命安全。
实际案例:
- 如绍兴某店因销售自泡杨梅酒被罚款的案例,就说明了餐饮店自制泡酒并销售的法律风险。
法律建议:
- 餐饮经营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经营,不要盲目提供、销售自制泡酒。
- 如果确实需要销售泡酒,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餐饮经营者可以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警示语,提醒消费者自带酒水特别是散装白酒、自制泡酒时的安全风险。
综上所述,餐饮店自己泡酒并销售是违法的,除非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了保障消费者健康和自身经营安全,餐饮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盲目销售自制泡酒。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此问题的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其他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