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寄出的调岗通知书不具有法律效应。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法律背景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当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指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未履行合同约定等情形,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时,该解除行为一旦生效,即意味着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分析过程
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
调岗通知书的性质:
调岗通知书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关系:
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收到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寄出的调岗通知书不具有法律效应。因为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用人单位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已无法律依据。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要求劳动者接受调岗安排,可能会构成对劳动者的新的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因此,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该调岗通知书,并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