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达成赔偿协议后反悔又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是不被允许的。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就工亡赔偿达成了协议,并且该协议是双方自愿、合法、有效的,那么双方都应当遵守协议内容。如果劳动者在达成协议后反悔,又申请工伤认定,这通常是不被法律所支持的。因为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而赔偿协议则是双方对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约定。一旦协议达成,就意味着双方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已经做出了处理,劳动者再行申请工伤认定,就违背了协议的约定。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协议内容不合法或者无效,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反悔,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协议存在上述问题,否则其反悔行为将不被法律所认可。
因此,我建议劳动者在签订赔偿协议前,一定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签订协议后确实存在反悔的情况,也应当先咨询专业律师(比如我),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再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