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里上了6天班提前三天说离职店长说不用去了 那这6天得工资-黄海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劳动纠纷

您有权要求支付这6天的工资。下面是我的分析:

一. 法律依据

  1.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您已经在店里工作了6天,这6天的工作时间应当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即使店长表示您不用再去上班,也不能剥夺您已经工作时间的工资权益。

二. 实际情况分析

  • 您在店里工作了6天,并提前三天提出了离职,这符合一般的离职预告期要求。
  • 店长表示您不用再去上班,但这并不等同于您自动放弃了已经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 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您有权要求店家支付您这6天的工资。
  • 建议:您可以与店长或店家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要求支付6天工资的诉求。如果店家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