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后,并不强制要求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且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应与其签订,除非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权利与用人单位义务:
- 劳动者权利:满足连续工作满10年的条件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获得更稳定的就业保障。
- 用人单位义务:在劳动者满足条件并提出或同意续订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非强制性:
- 尽管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在满足条件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满足条件的劳动者都必须签订。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签订。
特殊情况:
-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工作满10年,也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选择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其他类型的合同。
不签的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
总结:
因此,超过10年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基于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签订,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满足条件并提出要求时,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签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