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离职。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它与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下面我详细为您解释一下:
劳动关系存续的情况:
- 在劳动仲裁期间,如果您并未明确表示离职,且继续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常出勤、提供劳动,同时用人单位也持续为您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那么双方的劳动关系依然有效存续。例如,您可能因用人单位拖欠加班工资而提起劳动仲裁,但在此期间仍然坚持到岗工作,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并未解除。
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
- 劳动者主动解除:您有权以书面等明确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如提交辞职信。即便此时劳动仲裁正在进行中,从离职通知到达用人单位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离职程序时起,劳动关系即告解除。
- 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期间也可能因合理合法的理由(如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但这种解除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有权在仲裁中主张相应权益。
- 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解除:在某些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可能会明确解除劳动关系。这通常发生在劳动争议涉及劳动合同无效、解除劳动合同等核心问题时。一旦裁决或判决生效,劳动关系即告解除。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个法律途径,它并不直接决定劳动关系的存续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存续或解除需根据您的具体行为、用人单位的行为、相关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因此,在劳动仲裁期间,您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和公司规定中的职责和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有明确裁决/判决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