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外执行决定由谁作出-孙璐律师|法行宝
2025-07-31 刑事辩护

关于撤销监外执行决定由谁作出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个决定通常由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来作出。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和法律依据:

详细解释

  1. 监外执行的定义与适用:

    •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某种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由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
  2. 撤销监外执行的条件: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出现某些特定情形时(如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等),应当撤销监外执行,及时收监。
  3. 撤销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

    •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当需要撤销监外执行并收监时,由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这一决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并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综上所述,撤销监外执行决定由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作出。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帮助和指导。作为孙璐律师,我专注于刑事辩护等领域,如有需要,欢迎随时向我咨询。